浅水湾middot澜园小区落实ld

尊敬的各位浅水湾·澜园业主:

根据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市发改价格[]18号和《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市建发[]号文件精神,浅水湾·澜园物业部在席王街道和灞桥区住建局指导下于年1月8日至年4月13日就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认定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履行调价程序,现已完毕。现将新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1.浅水湾·澜园小区物业服务标准为一级(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2.40元/月.平方米(将物业服务费、电梯费、公摊电费三费合一)。

2.地下停车场包月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为80元/月·车位;子母车位停车服务费按正常车位的1.5个车位的停放服务费标准收取;

浅水湾·澜园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一级(超),停车场收费标准一类,从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各位业主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物业部!联系人;王先生联系-

为落实《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市发改价格[]18号和《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市建发[]号文件精神,西安新兴物业浅水湾·澜园物业部已在小区物业部、及各楼宇单元内一楼大厅公示栏或电梯口向全体业主及使用人对文件内容进行公示。

浅水湾·澜园小区落实“三费合一收费办法“的公示

浅水湾·澜园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依据《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一级)》确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1.按规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企业信息、企业个人及投诉举报电话。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承接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3.承接项目时,按规定履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职责,承接手续齐全。4.建立完善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并定期演练,重大事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5.定期检查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对存在的问题应同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业主或业主委员会。6.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规范,用语文明,服务主动、热情。7.从事物业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与其岗位要求相一致的资格证书。8.建立以户为单位的业主档案,建立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9.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巡检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10.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或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国家相关规定组织维修。11.按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设备周期养护及维修计划,保养和维修记录齐全。12.设备运行、维护保养、日常巡查等管理制度完善,设施设备标识齐全、规范,检测合格标识在现场明示,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和巡查记录。13.严格执行设备运行操作规程,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记录。14.设备用房应保持整洁卫生、通风良好,无跑、冒、滴、漏、鼠害等现象。15.建立企业内部培训体系,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考核。

二.技术要求(一)客服管理1.项目客服人员人均服务户数不多于户。2.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咨询、报修、投诉,客户意见、建议应在12小时内回复,求助、投诉应在12小时内反馈。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以上;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有投诉受理记录,投诉受理率%,回访率%。3.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5%以上。4.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按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5.小区主要人行出入口有文明宣传栏,固定公示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至少每2个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

(二)房屋管理6.每周巡查5次物业管理区域楼宇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护。7.依据合同约定、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及房屋使用说明书等要求,指导业主/物业使用人正确使用房屋,共同维护房屋共用部位及房屋外观的完好。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及时劝告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8.按照房屋装饰装修和安全使用有关规定及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要求,将室内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每日巡查1次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对施工进行及时监督。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影响房屋外观、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9.物业管理区域设有平面示意图、路标、楼宇标识标牌、共用设施和场地标识,做到维护及时、标识明显。10.楼内公共通道无杂物存放,保持畅通。

(三)公用设施设备维护11.实行24小时报修受理值班制度,并配有相应的值班力量。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8小时之内或在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12.共用照明设施完好率98%以上,并按规定时间开关。重点区域照明发生故障,维修人员应在1小时内到场处理,24小时内恢复照明。13.物业管理区域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地面车位、地下车库交通标识齐全、规范。14.载人电梯24小时运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巡检、维护保养和年检。15.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疏通消防通道。16.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水景、水系的,应及时维护、定期换水、定时开放。17.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设有明显警示标识和相应防范措施。18.对雨、污水管道每月检查1次,每月对公共雨、污水管道全面疏通1次,下雨天及时疏通,确保排水系统通畅。19.对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年至少清掏2次。20.每年向业主开放1次设备间、中控室、电梯机房,邀请并组织业主参观。

(四)公共秩序维护21.物业管理区域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1次,并有巡查记录。22.设有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的,应设置24小时值守,并依法保留录像资料。23.秩序维护人员应配备对讲装置、视频采集设备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24.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装修施工人员、服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管理。25.引导业主遵守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对违反者及时劝阻、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保洁服务26.楼内共用区域:(1)地面:电梯前厅,每日拖擦1次;无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日拖擦1次;有电梯的楼内通道和楼梯,每周拖擦1次,每天巡检1次;大堂、门厅大理石、花岗石地面,每日拖擦2次,定期保养,保持材质干净、有光泽。(2)墙面:涂料材质的墙面及2米以上贴砖墙面,每月清扫1次,保持无蛛网、无明显污渍;2米以下贴砖墙面,每周抹擦1次,保持表面干净、无污渍。(3)楼宇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照明开关按钮,每2日擦抹1次,保持表面干净、无污渍。(4)栏杆、窗台、消防栓、标识牌等共用设施,每周擦抹1次,保持表面干净、无污渍。(5)天花板、共用照明灯具,每月除尘1次,目视无灰尘、无蛛网。(6)门及门厅玻璃每周擦拭1次,目视洁净、光亮、无污渍。(7)天台、屋顶,每月清扫1次,每周巡检1次,保持清洁、无垃圾。(8)电梯轿厢,每日清扫、擦拭1次;每月对电梯门壁上光1次,表面光亮、无污渍;装修期间进行表面包装保护的轿箱内壁小广告每日清除1次。(9)空置房屋每月清洁1次入户门楼道面,除灰尘,除广告。27.楼外共用区域:(1)硬化道路地面:每日清扫1次,其中广场砖地面每周拖擦或冲洗1次,目视地面干净。(2)绿地每周清理1次,无杂物、无积水。(3)水景打捞漂浮杂物,保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物;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它处理,保持水体无异味。(4)积水、积雪清扫及时。28.公共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3次,保持无明显异味。29.垃圾的收集:(1)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规定落实垃圾分类制度。(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果壳箱无满溢现象,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3)设有垃圾中转站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等害虫孳生。30.定期灭虫除害。每月对窖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1次,每季度灭鼠1次。喷洒农药、投放鼠饵必须提前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六)绿化养护管理3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32.草坪。常年保持平整,无坑洼、下陷,每年剪草6遍以上,边缘清晰,种植稠密、无大面积枯死,及时浇灌,定期清除杂草、杂物,保持生长良好。33.树木。乔、灌木每年夏季、冬季各修剪1次,基本无枯枝、萌蘖枝,生长良好,树冠完整,树木基本无倾斜,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篱、球、造型植物按生长情况和造型要求及时修剪,每年5遍以上,基本无缺枝、无斑秃;地被、攀援植物修剪、整理及时,每年3遍以上,基本无枯枝;常年土壤疏松通透,及时浇灌,绿地无积水,基本无杂草。围栏安防设备运行区域,每年清理枝、萌蘖枝、叶不少于4次,保障设备稳定运行环境。34.按植物品种、生长、土壤状况合理施肥,每年2遍以上。35.做好病虫害防治,主要病虫害发生率低于5%。36.枯死的花草树木,必须在1周内清除,并适时补栽补种。37.绿地应设有宣传牌、提示牌。

(七)社区文化建设38.每年至少开展2次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包括和谐社会价值观、安全常识、食品卫生、环保节能、法律法规等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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