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2017年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

一、发布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号);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1号)。

二、适用范围年,对30-35名出国(境)深造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经费资助。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为市属博士后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

(二)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科技创新中取得突出业绩,有良好的发展潜质。

(三)申报人专业或课题(项目)研究方向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相一致,主持的课题(项目)具有较高的原创性、前沿性和应用价值。

(四)申报人承诺出站后在市属单位工作不少于2年。

(五)申报人此前未获得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或“香江学者计划”资助。

四、相关待遇市财政对每位资助对象赴国(境)外深造最高资助10万元人民币,资助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往返交通费、国(境)外培训费、研究资料或材料费、食宿补助等。五、申报材料

(一)国(境)外培训接待单位的邀请函;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国家人社部或省人社厅批准进站介绍信;

(三)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证书、有关奖励和成果证明材料;

(四)博士后科研项目简介及进展情况;

(五)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协议;

(六)申请经费的拟使用开支范围明细清单(按照国家财政部和外交部关于因公出国(境)相关规定的费用标准测算申报);

(七)申报人所在设站单位在我市开户银行账户首页。

六、申报时间和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根据博士后研究工作需要,经设站单位同意,于年6月15日至9月10日登陆“高层次人才系统”(







































北京那个医院治白癜风最好
北京儿童白癜风医院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huapue.com/hpyp/4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