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2013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30号)的要求,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自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年实施范围扩大到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年进一步扩大到一定规模以上非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为了全面、深入了解我国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山东财经大学,跟踪分析了年沪深两市所有公开披露的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公开资料,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年、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以及财政部和证监会在推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和日常监管工作中掌握的有关情况,形成了《我国上市公司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

一、年我国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情况

(一)总体披露情况

截至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共有上市公司家,其中,沪市上市公司家,深市上市公司家。

年,共有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占上市公司总数的92.89%,数量及比例均比年有所提高。其中沪市家,占沪市上市公司的81.95%,深市家,占深市上市公司的99.67%;主板上市公司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家。

在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中,家内部控制评价的结论为有效;9家公司的财务报告内控有效,非财务报告内控无效;8家公司的财务报告内控无效,非财务报告内控有效;6家公司的财务报告内控和非财务报告内控均无效;2家公司未出具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如表1所示。

表1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披露情况

内部控制有效性

整体有效

非财务报告内控无效

财务报告内控无效

财务报告内控与非财务报告内控均无效

未出具结论

总计

公司数量

9

8

6

2

占比

98.92%

0.39%

0.35%

0.26%

0.09%

%

在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中,家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占比18.51%,其中31家披露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7家披露了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家披露了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家未披露内部控制缺陷,占比81.49%。

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家上市公司共披露缺陷项,其中重大缺陷51项,占比5%;重要缺陷76项,占比7.44%;一般缺陷项,占比87.56%。如图1所示:

图1内部控制缺陷数量分布图

年,共有家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或者鉴证[1],占72.96%。其中,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或鉴证报告,占上市公司总数的72.40%,较年61.48%的比例有较大增长;10家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但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或鉴证报告;4家上市公司既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也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或鉴证报告。

在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家公司中,标准无保留意见家,占比96.74%;非标准意见59家,占比3.26%,其中,带强调事项段和(或)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无保留意见43家,否定意见13家,无法表示意见1家,保留意见2家[2]。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类型、数量和比例均比去年有所增加。如图2所示。

图2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分布图

(二)纳入实施范围上市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实施情况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30号)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中央和地方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以及非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且于年12月31日公司总市值(证监会算法)在50亿元以上,同时年至年平均净利润在万元以上的,应在披露年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统计,年纳入实施范围的上市公司共家。其中,年新纳入实施范围家。

1.纳入实施范围上市公司的总体情况

在纳入实施范围的家公司中,沪市有家,深市有家;A股有家,B股有16家;国有上市公司有家,非国有上市公司有家;销售收入低于1亿元的有9家,销售收入大于1亿元小于10亿元的有家,销售收入大于10亿元小于亿元的有家,销售收入大于亿元的有家;被ST或PT的上市公司有28家。按照行业分类,纳入实施范围的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如表2所示。

表2纳入实施范围的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

行业

数量

比例

农、林、牧、渔业

15

1.43%

采矿业

43

4.09%

制造业

50.9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0

6.65%

建筑业

28

2.66%

批发和零售业

81

7.7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1

6.75%

住宿和餐饮业

5

0.4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5

2.38%

金融业

39

3.71%

房地产业

81

7.7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

1.1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

1.14%

教育

1

0.1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6

1.52%

综合

17

1.62%

合计

.00%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年,纳入实施范围的家上市公司全部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其中,家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有效,占比98.57%;8家公司的财务报告内控有效,非财务报告内控无效;5家公司的财务报告内控无效,非财务报告内控有效。如表3所示。

表3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披露情况

内部控制有效性

整体有效

非财务报告内控无效

财务报告内控无效

财务报告内控与非财务报告内控均无效

总计

公司数量

8

5

1

占比

98.67%

0.76%

0.48%

0.09%

%

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家上市公司中,家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其中家上市公司明确了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和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标准,25家上市公司未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标准。40家上市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表4所示。

表4纳入实施范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披露情况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披露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未披露

总计

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未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数量

25

40

占比

93.82%

2.38%

3.80%

%

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家上市公司中,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家,占比25.86%。其中,家上市公司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披露内部控制缺陷;家上市公司未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披露内部控制缺陷。家上市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缺陷,占比74.14%。如图3所示。

图3纳入实施范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披露情况

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家上市公司中,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上市公司有6家(见附录一),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上市公司有15家(见附录二),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上市公司有38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上市公司有11家(见附录三);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上市公司有21家(见附录四),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上市公司有64家。未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家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基本为一般缺陷。

在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家上市公司中,65家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内容,共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个(见附录五),其中控制活动缺陷个,内部环境缺陷18个,信息与沟通缺陷13个,风险评估缺陷11个,内部监督缺陷8个。缺陷数量由多到少排列分别是:控制活动的授权审批控制缺陷(32个)、会计系统控制缺陷(32个)、财产保护控制缺陷(18个)、运行分析控制缺陷(15个),风险评估缺陷(11个)和信息与沟通缺陷(11个)。

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截至年4月30日,在年纳入实施范围的家上市公司中,有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余3家上市公司仅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但并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中,标准无保留意见5家,占比95.53%;非标准意见47家,占比4.47%。在非标准意见中,否定意见9家(具体名单如表5所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3家(具体名单如表6所示),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无保留意见8家(具体名单如表7所示)。

表5内部控制审计被出具否定意见的纳入实施范围上市公司明细表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司类型

会计师事务所

泰达股份

国有企业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家化

民营企业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五洲交通

国有企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大有能源

国有企业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风神股份

国有企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ST大荒

国有企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天津磁卡

国有企业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

608

西部矿业

国有企业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ST锐电

民营企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表6内部控制审计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纳入实施范围上市公司明细表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司类型

会计师事务所

深物业A

国有企业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

川化股份

民营企业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ST传媒

国有企业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ST凤凰

国有企业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部湾港

国有企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酒鬼酒

国有企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美利纸业

国有企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泸天化

民营企业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注)

钱江摩托

国有企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凯迪电力

民营企业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

凤凰光学

国有企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ST长油

国有企业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武汉控股

国有企业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

莲花味精

国有企业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ST昌九

国有企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桂冠电力

国有企业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ST南化

国有企业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标准股份

国有企业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注)

亚星化学

国有企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西藏天路

国有企业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方大炭素

民营企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ST狮头

国有企业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ST天威

国有企业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百视通

国有企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注)

*ST三毛

国有企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阳煤化工

民营企业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大连热电

国有企业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华银电力

国有企业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云煤能源

国有企业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ST宜纸

国有企业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物贸

国有企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恒源煤电

国有企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ST二重

国有企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注:这3家上市公司的内控审计报告同时包含强调事项段和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表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无保留意见的

纳入实施范围上市公司明细表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司类型

会计师事务所

(注)

钱江摩托

国有企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注)

亚星化学

国有企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注)

*ST三毛

国有企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光大证券

国有企业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农产品

国有企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金晶科技

民营企业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梅花生物

民营企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广汇能源

民营企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注:这3家上市公司的内控审计报告同时包含强调事项段和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年,共有39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纳入实施范围的家上市公司提供了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见附录六)。其中,前十大事务所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上市公司家数占总市场份额的66.25%,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市场集中度比较高。

年,纳入实施范围的家上市公司中,家采用整合审计的方式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占比98.1%,20家单独实施内部控制审计(见附录七),占比1.9%。

年,纳入实施范围的家上市公司中,家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生了变更,占比10.35%,其中有家上市公司基于整合审计的考虑,同步变更了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在纳入实施范围的家上市公司中,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基本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类型保持一致,具体情况见如表8所示。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同时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有18家。

年,纳入实施范围的家上市公司中,单独披露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上市公司为家,占80.70%。披露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家公司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均值为58.24万元。方大炭素()支付的审计费用最低,为6万元,中国银行()支付的审计费用最高,为万元。

表8纳入实施范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分布情况

财报审计

内控审计

标准无保留意见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保留意见

无法表示意见

合计

标准无保留意见

15

1

0

5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注)

20

8

1

1

30

否定意见

4

1

4

0

9

披露非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的无

保留意见(注)

5

2

1

0

8

合计

26

7

1

注:同时包含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计入“披露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无保留意见”。

(三)未纳入实施范围上市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实施情况

年,未纳入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范围的上市公司有家,其中的家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占比87.68%,较年的84.87%有所增加。自愿披露内控评价报告的家公司中,主板有家,占比16.67%;中小板家,占比55.16%;创业板家,占比28.17%。

年,所有自愿披露的家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均为有效;年,有2家自愿披露的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为无效。

自愿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家上市公司中,家上市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占比39.04%,而纳入实施范围上市公司中未披露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公司比例仅为3.8%,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纳入实施范围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质量较高。从图4可以看出,未纳入实施范围自愿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主板上市公司比例与中小板上市公司比例差别不大,但明显优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披露比例。

图4未纳入实施范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按板块分类披露比较

自愿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家上市公司中,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有家,占比12.41%,纳入实施范围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占比为25.86%;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有70家,占比5.57%,相比而言,纳入实施范围上市公司占比为11.03%。从图5可以看出,未纳入实施范围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主板上市公司比例明显高于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小板上市公司的披露比例略高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披露比例。

图5未纳入实施范围上市公司按板块分类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上市公司数量比较

年,未纳入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范围的家上市公司中,有家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占比51.88%,较年41.66%有所增加。其中,主板71家,占比9.39%;中小板家,占比62.43%;创业板家,占比28.18%。

在未纳入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范围的家上市公司中,有家披露了内控审计意见,其中标准无保留意见为家,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为5家,保留意见2家,否定意见为4家,无法表示意见1家。

在家披露内控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中,家未披露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仅63家单独披露了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其中,罗普斯金()支付的审计费用最低,为2万元,苏宁云商()支付的审计最高,为万元。

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

总体来看,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自发布实施以来,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实施效果逐年显现,有效提升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有力保护了投资者权益和公众利益。

(一)政府监管部门联合行动,积极推动我国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近年来,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跟踪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各种突出问题,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我国上市公司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施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一是按照“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年首先选择内控体系较为健全的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内控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的实际情况,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制定了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方案,确保内控规范实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财政部联合国资委推动中央企业加快构建内部控制体系,要求全部中央企业用两年的时间,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建立起规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年度自我评价与审计工作。三是密切跟踪上市公司实施和试点情况,财政部会同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对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先后发布两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就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共性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四是针对近两年来有些上市公司在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过程中存在的内控评价报告内容与格式不统一、内控缺陷标准和缺陷认定不恰当、评价结论不客观等问题,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制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以下简称“21号文”),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年度内控评价报告格式和内容,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五是为了宣传贯彻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普及内部控制相关知识,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中注协、中国会计报等单位联合举办了企业内部控制知识竞赛。全国共有万人参加了竞赛,在全社会掀起参加内控竞赛、学习内控知识的高潮,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贯彻实施。

(二)实施企业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日渐增强,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企业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

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发布以来,我国上市公司和国有大中型企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实施,努力探索并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企业实际的内部控制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挥主导作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明确要求企业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要在内部控制体系构建中发挥主导作用。各有关企业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成立或指定专门工作机构,有力推动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贯彻实施工作。二是梳理业务流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原则为导向,如何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的理念和方法与企业的治理结构、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很好地衔接、融合,是贯彻实施工作的关键。有关企业根据监管要求,结合行业的特点和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建立健全适合企业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三是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各实施企业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全面辨识各类风险,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评估风险等级,针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及改进措施,并强化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培育良好的风险文化。四是优化信息系统,提高控制效率效果。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要有效地嵌入企业信息系统。有关企业加大对企业信息系统的改造或新建投入,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实现对各类业务和事项的刚性控制,减少人为操纵因素,提高内部控制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更加规范,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

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推动企业内控规范有效实施和不断完善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通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查找、分析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认真编制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改进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1.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增多。年至年,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从家增加至家,披露比例也从67%增加至93%(具体数据见图6)。年,纳入实施范围的家上市公司全部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未纳入实施范围的上市公司中,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也全部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图6—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家上市公司中,家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家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和内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数量均较前两年有大幅度的提升。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的内容更加全面、准确,披露质量逐年提高。近年来,内部控制评价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不断提高,特别是年1月证监会、财政部制定发布了21号文,进一步规范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格式和内容。年,共有家遵循21号文的要求编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占比68%;在纳入实施范围的家上市公司中,家遵循了21号文的要求,占比89%。

年,在纳入实施范围的家上市公司中,家公司将“控制环境”纳入评价内容,占88.88%;家公司将“风险评估”纳入评价内容,占65.49%;家公司将“控制活动”纳入评价内容,占93.06%;家公司将“信息与沟通”纳入评价内容,占71.1%;家公司披露将“内部监督”纳入评价内容,占51.43%,评价内容趋于全面。

在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方面,大部分上市公司不仅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还区分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定性标准又区分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披露,内控缺陷评价标准更具体,更易于理解,更具有操作性。

3.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的积极性较高。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部分上市公司不仅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类型和内容,还披露缺陷整改的具体措施,以及整改实施情况和进一步的整改计划。年,共有家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在纳入实施范围并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家上市公司中,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大多数上市公司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予以整改。

(四)内部控制审计的监督作用更加有效,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

内部控制审计是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同时也改变了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结构单一的局面,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强做大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近年来,有关会计师事务所组建专业团队,强化内部控制专业培训,科学制订审计计划,将内控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有效整合,严格实施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如实发布审计意见,提升了内控审计质量,内部控制审计的监督作用更加有效。

1.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数量逐年上升。年至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数量从家增加至家,出具报告比例也从20%增加至72%(具体数据见图7),披露绝对数以及比例均呈较快上升的趋势。

图7—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2.审计师规范执业,内部控制审计的监督效能提升。越来越多的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规范执业,努力发现上市公司存在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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