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局受理博士工作站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下同)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填写“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均以A4纸张规格打印,分开装订。《申报表》一式10份,附件材料一式2份,《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一览表》(简称“一览表”,下同)一式1份。同时报送的《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均须提供PDF格式文件(各不超过10M),《一览表》及EXCEL格式电子版。
二、申报材料需经行政主管部门或区人才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位置在“申报单位意见”栏内左侧)后,于4月20日16:00前报送至市博管办天河受理点(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4月8日
附件:1.关于做好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3.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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