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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办理临河城区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分户)登记告知书

未办理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分户)登记的各位业主: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依法登记方发生效力。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物权,让临河城区购房业主都能拿上“红本本”,市、区两级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下大力气推进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目前临河城区有55个存在“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了不动产首次登记(大房本,详见后附明细),已具备办理不动产转移(分户)登记的条件,但仍有部分业主还未申请办理。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需进行有效的宣传引导。

为深入解决群众办证最后一公里,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开设遗留项目受理窗口,采取“延时办”等便民举措加快推进解决遗留项目。同时,业主若自行前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我中心承诺,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的,办理时限压缩至24小时内办结并发证。

房地产遗留项目不等同于正常项目,往往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在能办证而因业主自身原因未申请办证时,极易产生因企业项目存在法律纠纷、注销或破产等问题又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况,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在法律意义上缺乏对所有人权益的保护。因此在能办证的情况下,早申请、早办证,来维护自己的切身权益。

属于房地产遗留项目的业主,要积极主动联系开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各企业也要积极主动与群众联系以集体件的形式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确属个人无办理不动产登记意愿的住户,应配合辖区做好确认反馈工作。

上述临河城区55个房地产遗留项目集中办证工作截止年9月底结束,届时没有办理的遗留项目不动产登记的,不再享受遗留项目优惠政策及便捷渠道。请广大业主利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和便民措施的窗口期,于9月30日前尽快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不动产服务大厅进行办理,9月30日后将不再享受绿色通道、限时办结等各项便利措施。

各位业主如需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证的,请主动与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对接并提交办证相关资料;无需开发商代办证的,在与开发商对接备齐办证所需资料后,请前往巴彦淖尔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办理。

1号厅: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园;

联系、

2号厅:市住建局2楼(北门外挂楼梯可直接前往)

联系、

特此告知。

附件:1.办证所需要件清单

2.缴纳契税所需要件清单

3.《具备登记条件小区名单》

巴彦淖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8月19日

附件1:

办证所需要件清单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询问笔录;

3、授权委托书(开发商代办时需要)

4、具结保证书;

5、不动产销售发票(或收据);

6、契税完税票(证);

7、申请人身份证明;

8、结婚证或离婚证;

9、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合同);

10、测绘报告。

附件2:

缴纳契税所需要件

1、纳税人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

2、纳税人户口簿(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3、纳税人结婚证或离婚证;

4、不动产销售发票(或收据);

5、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合同)。

附件3:

具备登记条件小区名单

序号

房地产项目名称

开发企业名称

1

河套书院

兴旺房地产公司

2

嘉和园

保障房中心

3

泰和园

保障房中心

4

阳光新都

华裕房地产公司

5

数码小区

国泰房地产公司

6

美丽洋房

华裕房地产公司

7

检察院小区

华裕房地产公司

8

绿都新村

众城房地产公司

9

兴盛国际

富莲房地产公司

10

西苑小区

国泰房地产公司

11

华海尚都

海天房地产公司

12

王府花园

国泰房地产公司

13

朗润园

国泰房地产公司

14

万丰家园

巴彦淖尔联合电力公司

15

恒丰便民小区

巴彦淖尔市稷丰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16

明鼎华都

巴彦淖尔市德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7

中唐创意文化广场一期

内蒙古中唐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8

文景国际

巴彦淖尔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

保利中心

(原中华家园三期)

巴彦淖尔市保利博纳房地产开发公司

20

园丁小区1、2#

临河区教育局主导开发(公产房)

21

东辰名苑

内蒙古名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2

金域蓝湾

内蒙古欣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3

闻都名苑

内蒙古名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

圆通公司联合开发

24

山色景园

巴彦淖尔市兴业房地产开发公司

25

瑞锦花苑

巴彦淖尔市国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6

朗悦城(城市广场)

内蒙古巴彦淖尔朗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7

金帝世纪城

内蒙古创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8

美丽尚城1、3号楼

内蒙古华裕房地产公司

29

健康新家园

内蒙古新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30

凤凰城一期

内蒙古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1

碧水源

内蒙古霖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2

新都花苑

内蒙古鼎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

领袖理想城(一、二期)

巴彦淖尔市宏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4

高新园

巴彦淖尔市汇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

新城康都二期

内蒙古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6

新城康都三期

内蒙古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7

香缇溪谷

内蒙古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8

泰汇现代城

内蒙古泰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9

清宜林海岸一期

巴彦淖尔市馨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0

海贝尔九期

巴彦淖尔市国泰房地产开发公司

41

锦聿山庄

内蒙古霖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2

阳光SOLO

内蒙古巴彦淖尔朗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43

怡欣圆

巴彦淖尔市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4

峻峰华庭南区

内蒙古华裕房地产公司

45

经纬公寓

内蒙古经纬房地产开发公司

46

河畔丽景

内蒙古华裕房地产公司

47

纳帕溪谷

内蒙古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8

江南华府

山东百替集团

49

新盛园

内蒙古力华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0

泰城御景

巴彦淖尔市国泰房地产开发公司

51

惠民雅居

巴彦淖尔市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2

芳和园公寓楼

内蒙古巴彦淖尔朗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53

北国花府

巴彦淖尔市盛源房地产有限公司

54

华泰丽都A区

巴彦淖尔市华普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5

逸城首郡

巴彦淖尔市逸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楼盘我们正在完善前期手续,具备办证时会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业主耐心等待!

五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尽快办理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分户)登记告知书

未办理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分户)登记的各位业主: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依法登记方发生效力。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物权,让全县购房业主都能拿上“红本本”,县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下大力气推进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目前全县21个房地产遗留项目已完成首次登记(大房本),具备办理不动产转移(分户)登记的条件,但仍有部分业主还未申请办理。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需进行有效的宣传引导。

为深入解决群众办证最后一公里,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开设遗留项目受理窗口,开“延时办”“周末办”等便民举措加快推进遗留项目。同时针对开发企业不存在的房地产遗留项目,在办理遗留项目转移(分户)登记时,承诺申请材料齐全的自完税后办理时限压缩至工作时间内60分钟办结发证。

房地产遗留项目不等同于正常项目,往往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在能办证而因业主自身原因未申请办证时,极易产生因企业项目存在法律纠纷、注销或破产等问题又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况,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在法律意义上缺乏对所有人权益的保护。因此在能办证的情况下,越早办证,对广大业主越有利。

属于房地产遗留项目的业主,要积极主动联系开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各企业也要积极主动与群众联系以集体件的形式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确属个人无办理不动产登记意愿的住户应配合辖区网格员做好确认反馈工作。

我县房地产遗留项目集中办证工作年底结束,届时没有办理的遗留项目不动产登记的,不再享受遗留项目优惠政策及便捷渠道。请广大业主利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和便民措施的窗口期,于9月30日前尽快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不动产服务大厅进行办理,9月30日后将不再享受绿色通道、限时办结等各项便利措施。

一、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分户)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包含家庭成员);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税费缴纳凭证(核税:购房发票或收据)。

二、具备登记条件小区名单:

1.力华园

2.怡盛园

3.金郡名苑

4.俊峰国际(3#、4#)

5.鼎盛花园

6.隆兴丽景

7.东润家园(A12-A16#楼)

8.名都小区(B1#、B3#楼)

9.华程园

10.开元新居

11.阳光小区廉租房

12.星月湾(E8、E9、E10、E11、E12、E14、E15、E16号楼)

13.宝源新城(A4区8#、9#、10#、11#、12#、13#、14#、15#、16#、17#、18#、19号楼、A3区14号楼)

14.胜景苑A区。

15.馨悦家园廉租房A区

16.星月湾廉租房F区

17.盛世佳苑(一期、A1—A17号楼;二期西区A13、A14、B1、B2、B3号楼)

18.郡美家园

19.景观花园A区

20.阳光国峰

21.景泰花园

其他楼盘我们正在完善前期手续,具备办证时会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业主耐心等待!

五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8月17日

乌拉特前旗关于尽快办理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分户)登记告知书

未办理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分户)登记的各位业主: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依法登记方发生效力。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物权,让全旗购房业主都能拿上“红本本”,旗委旗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下大力气推进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特别是分户登记集中攻坚工作已全面展开,先后出台多个支持性文件,“以函代证”“税(费)证分离”等。目前全旗28个房地产遗留项目已完成首次登记(大房本),具备办理不动产转移(分户)登记的条件,但仍有部分业主还未申请办理。

在旗委、政府大力推动下,目前全旗28个房地产遗留项目已完成首次登记(大房本),具备办理不动产转移(分户)登记的条件,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居民社区进行有效的宣传引导。

为深入解决群众办证最后一公里,旗自然资源局设立了新的不动产登记大厅解决遗留项目,设立了“周末办”等便民举措加快推进遗留项目办证问题。同时针对开发企业不存在的房地产遗留项目,在办理遗留项目转移(分户)登记时,由社区代办。

房地产遗留项目不等同于正常项目,往往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在能办证而因业主自身原因未申请办证时,极易产生因企业项目存在法律纠纷、注销或破产等问题又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况,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在法律意义上缺乏对所有人权益的保护。因此在能办证的情况下,越早办证,对广大业主越有利。

属于房地产遗留项目的业主,要积极主动联系产权人(开发企业、“办证难”问题专项工作组、社区)提交申请材料,各产权人也要积极主动与群众联系以集体件的形式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确属个人无办理不动产登记意愿的住户应配合辖区网格员做好确认反馈工作。

我旗房地产遗留项目集中办证工作9月底结束,届时没有办理的遗留项目不动产登记的,不再享受遗留项目优惠政策及便捷渠道。请广大业主利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和便民措施的窗口期,于9月30日前尽快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紫东建材城南楼1楼不动产登记分大厅(原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或到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厅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9月30日后将不再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等各项便利措施。

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分户)登记申请材料:

一、被开发企业挪用契税的业主: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契税缴纳确认书;

3、身份证、结婚证;

4、具结保证书;

5、宗地图、房屋分户图;

6、加盖开发企业公章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二、未被开发企业挪用契税的业主: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契税发票;

3、身份证、结婚证;

4、具结保证书;

5、宗地图、房屋分户图;

6、加盖开发企业公章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台账内项目已办大产权具备分户条件小区名单:

汉唐国际水香苑、兴隆嘉园一二期、兴业华庭、汇丰园、福都茗苑、康宁家园、京城名苑、丽景新城、百花园、行吟水榭、水苑二期、怡和园、紫云嘉园、榕景湾、东方银座、农垦职工小区、丽都花庭、中泽东岸、振兴小区、爱民舒馨园、星河家园、格林豪森、顺风顺水A区、兴盛丽景、警秀前程、飞跃二期。

乌拉特中旗关于尽快办理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分户)登记告知书

未办理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分户)登记的各位业主: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依法登记方发生效力。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物权,让全旗购房业主都能拿上“红本本”,旗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下大力气推进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目前全旗21个房地产遗留项目已完成首次登记(大房本),具备办理不动产转移(分户)登记的条件,但仍有部分业主还未申请办理。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需进行有效的宣传引导。为深入解决群众办证最后一公里,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开设遗留项目受理窗口,开“延时办”“周末办”等便民举措加快推进遗留项目分户登记。房地产遗留项目不等同于正常项目,往往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在能办证而因业主自身原因未申请办证时,极易产生因企业项目存在法律纠纷、注销或破产等问题又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况,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在法律意义上缺乏对所有人权益的保护。因此在能办证的情况下,越早办证,对广大业主越有利。属于房地产遗留项目的业主,要积极主动联系开发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各企业也要积极主动与群众联系以集体件的形式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确属个人无办理不动产登记意愿的住户应配合辖区网格员做好确认反馈工作。我旗房地产遗留项目集中办证工作年底结束,届时没有办理的遗留项目不动产登记的,不再享受遗留项目优惠政策及便捷渠道。请广大业主利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和便民措施的窗口期,于9月30日前尽快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不动产服务大厅进行办理,9月30日后将不再享受绿色通道、限时办结等各项便利措施。

房地产遗留项目小区名单:丽景新苑、中联国际城二期、新龙城二期、清华园、万铭国际、山河湾、盛世腾华、华发物流二期、雅居园3号楼、财苑小区、健康小区、金鼎国际、北疆明珠(1.2.3.4.8号楼)、锦苑华府、康居一区保障房、康居二区保障房、丽景新苑保障房、惠民小区保障房、温馨家园保障房、建业国际、富士雅都21个小区。

房地产遗留项目转移(分户)登记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包含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税费缴纳凭证(核税:购房发票或收据)

办理地点:乌拉特中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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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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